近日,廣州市發(fā)布第3號總河長令,決定依托全市19660個標準基礎網格,在河(湖)長制工作中推行網格化治水,并同步下發(fā)了《廣州市河(湖)長制網格員、網格長職責》。
根據第3號總河長令要求,廣州各區(qū)區(qū)委、區(qū)政府要在3月30日前完善治水網格,配齊網格員、網格長并明確職責,形成以流域為體系、以網格為單元,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無盲區(qū)的治水網絡體系。各級網格人員要在各級河長領導下,狠抓污染源查控、違法建設及“散亂污”場所整治等工作,掛圖作戰(zhàn)、銷號管理,按時完成“五清”專項行動任務,確保2019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河涌,實現(xiàn)國考、省考斷面水質達標,2020年全面剿滅黑臭水體。
根據職責劃分,網格員要定期巡查網格內水體、供水、排水等涉水事項,及時發(fā)現(xiàn)、采集、上報“散亂污”場所、違法排水排污、污水溢流、水體垃圾、水質異常、違建、河湖及供排水設施損壞等問題;網格長要組織、指導、監(jiān)督網格員履職,協(xié)調解決網格員上報的各類問題,及時上報無法解決的問題,定期到網格內巡查,推動問題整改,組織復查整改情況等。
記者了解到,廣州華洲街自去年成為網格化治水試點街道以來,社區(qū)網格員與河涌責任科室聯(lián)絡員做好信息對接工作,截至2019年2月12日,該街上報涉及河涌巡查事件網格事件27件,其中黑臭河涌13件,污染環(huán)境8件,其他問題6件,已辦結24件 。
第3號總河長令明確,對在網格化治水工作中履職盡責、成績突出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依紀依規(guī)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