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水利部統(tǒng)一安排,長江委派出調研組于2019年8月赴江西、湖北、湖南、四川4省開展了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清淤疏浚情況的調研,指導地方科學實施清淤疏浚。
黑臭水體治理是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的重要舉措,是全面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的重點工作,也是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之一。長江委高度重視,7月22日召開了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清淤疏浚情況調研工作布置會,對調研目標、范圍、內容、組織分工及進度安排進行了動員部署。
長江委分片承擔的江西、湖北、湖南、四川4省共有531個黑臭水體,此次共派出4個調研組,按照未開工、正在實施、已完成治理3種類型水體,依據(jù)典型性和代表性原則,抽取一定比例的城市和黑臭水體點進行調研,共完成了23個地級市的88個黑臭水體點的現(xiàn)場調研。
調研組發(fā)揚務實擔當、科學嚴謹?shù)木?,直奔城市中最臟、最臭的河湖溝渠,按照“望、聞、問、閱”(看看現(xiàn)場、聞聞味道、座談交流、查閱資料)四個步驟,仔細核查了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進展、清淤疏浚方案制定及底泥處置情況,科學研判了清淤疏浚成效及存在問題,同時對黑臭水體相關河湖長制責任落實情況進行了調研?,F(xiàn)場調研結束后,及時完成了調研報告及問題清單,并提交了相關影像資料,圓滿完成了本次調研任務。
長江委河湖局、節(jié)約保護局、監(jiān)督局、水文局、長科院、水工程生態(tài)研究所、河湖保護與建安中心、水保科研所等部門或單位人員參加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