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天津市河(湖)長辦結合河(湖)長制考核工作實施情況,研究制定多項強化落實措施,以“常”貫“長”,確保河(湖)長制取得實績實效。隨著河(湖)長制工作推進,本市河湖“管治保”三位一體的管護體系基本建立,河湖水環(huán)境面貌持續(xù)改善,水環(huán)境質量不斷提升。
數據顯示,2019年1月-8月,全市地表水國考斷面優(yōu)良水體比例50%,同比提高10個百分點;劣V類水體比例5%,同比下降20個百分點。市河(湖)長辦制定的落實措施強調,加強頂層設計,突出“長”效。將河(湖)長制考核結果納入各區(qū)市級績效考核內容,將河(湖)長制日??己斯ぷ鲗嵤┣闆r納入市河(湖)長辦承擔考核任務相關單位的年度績效考核,確保河(湖)長制考核立足于“長”,高位高效推進。抓好全市河(湖)長制培訓,提高各考核單位考核工作的同步性和統(tǒng)一性,統(tǒng)一部署、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實施,堅持長效管理、長抓不懈。采取“四不兩直”檢查,結合考核情況,強化現場抽查復核,發(fā)揮督查督辦作用,提高督辦效果。
完善制度,堅持“長”考、確保“長”效。完成《天津市河(湖)長制考核辦法》《天津市河(湖)長制考核辦法實施細則》修訂工作;完成《天津市河(湖)長制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修訂工作;編制完成《天津市河(湖)長制考核獎補辦法》。按要求定期暗查暗訪、督查督辦,發(fā)現問題快速處置,對履職不到位的河(湖)長點名道姓通報,嚴厲追責,確保“長”效。
抓實月度暗查暗訪、專項行動、專項督查、社會監(jiān)督舉報等工作,與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扶貧助困、河湖“清四亂”、農村人居環(huán)境整治等工作考核有機結合,為“???rdquo;夯實工作基礎。加大河(湖)長制暗查暗訪力度,針對各區(qū)各級河(湖)長履職情況和困難村河(湖)長制落實情況等組織專項行動,對河(湖)長制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河(湖)長指名道姓通報,增強“常通報”警醒作用。及時印發(fā)河(湖)長制考核、暗查暗訪等通報,確保管理部門及時知曉問題、處置問題,發(fā)揮“常通報”的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