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龍門縣物價局獲悉,從今年1月1日起,縣城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由0.1元調整至0.3元,工業(yè)、行政事業(yè)用水由0.25元/噸調整至0.8元/噸,經營服務用水由0.3元/噸調整至0.8元/噸,特種行業(yè)用水由0.4元/噸調整至0.9元/噸。
據了解,征收范圍仍為縣城區(qū)內向城市排水設施和直接向縣城風景河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用戶,包括行政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yè)單位、個體經營者、城鎮(zhèn)居民。縣城污水處理費由縣政府委托自來水公司在收取自來水費的同時代收。
該縣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2007年縣城居民人均年用水量為51噸,按擬定居民0.3元/噸的收費標準,人均污水處理費的支出為15.3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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