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民政府,云龍示范區(qū)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經(jīng)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將“十二五”以來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情況通報如下,請抓好工作推進和相關問題的整改落實。
一、 總體情況
“十二五”以來,通過不懈努力,我市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工藝水平有了大幅提升。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建成11座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總計處理能力60.3噸/日。2014年全年處理污水15663 噸,削減化學需氧量(COD)27426噸,較2010年分別增長51.4%和70.2%。
全市縣以上城鎮(zhèn)在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面計劃(兩供兩治2014-2016年污水治理項目)投資24.67億元,截止2015年5月底,已累計完成投資10.29億元,占計劃總投資的41.17%。2011-2015年5月累計新建污水管網(wǎng)352.9公里,占規(guī)劃(590.48)建設長度的60%。其中,株洲縣、醴陵市、攸縣、茶陵縣、炎陵縣已分別完成95%、58.1 %、84.15%、97.23%、42.2%以上的建設任務;市本級完成43.5%以上的任務。“十二五”期間全市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1萬噸/日。霞灣、龍泉、董家塅污水處理廠已完成提標改造。龍泉、白石港污水處理廠再生水項目已建成。市本級污泥集中處理中心正在建設中,建成后將新增污泥處置能力120噸/日。
截至2015年7月底,我市已建成或在建污水處理設施14座(株洲縣淦田鎮(zhèn)、朱亭鎮(zhèn)、古岳峰鎮(zhèn)、攸縣新市鎮(zhèn)、大同橋鎮(zhèn)、網(wǎng)嶺鎮(zhèn)、茶陵縣界首鎮(zhèn)、炎陵縣水口鎮(zhèn)、沔渡鎮(zhèn)、三河鎮(zhèn)、十渡鎮(zhèn)、鹿原鎮(zhèn)),其中炎陵縣、株洲縣完成情況較好,醴陵市工作有待加強。污水處理設施規(guī)劃已編制完成23個鎮(zhèn)、20個鎮(zhèn)正在編制、7個鎮(zhèn)尚未啟動規(guī)劃編制。已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大部分配套管網(wǎng)工程未建成,造成污水處理設施投入運營困難。
二、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各市縣對城鎮(zhèn)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缺乏正確認識,“等、靠、要”,缺乏有效的推進措施,存在畏難情緒,工作被動應付。在編制規(guī)劃時脫離實際,盲目申報項目爭取國家和省級資金支持,項目推進緩慢。
?。ǘ┙ㄔO進度滯后。云龍污水處理廠,醴陵、攸縣城市污水處理廠二期受資金、征地拆遷等因素影響,建設進度滯后,實際建設進度跟不上規(guī)劃目標任務。炎陵縣城鎮(zhèn)污水收集管網(wǎng)建設任務完成不到50%,導致進水量和進水濃度均偏低。醴陵市建制鎮(zhèn)污水處理廠建設尚未提上工作日程。
(三)老城區(qū)雨污分流改造力度不大。各市縣普遍注重新建污水管網(wǎng),但對老城區(qū)管網(wǎng)雨污分流改造及雨污水管網(wǎng)的完善重視不夠,推進力度不大,造成雨污合流,導致污水處理廠雨季進水濃度偏低。
(四)體制機制不順。個別縣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體制不順,職責分工存在交叉重疊現(xiàn)象。醴陵市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wǎng)建設責任主體人為分割,導致城投公司負責的B線截污干管長期耽擱,影響污水處理廠進水水量及減排能力的正常發(fā)揮。
(五)技術人員缺乏。各縣市鄉(xiāng)鎮(zhèn)污水處理廠項目前期,普遍缺乏工作經(jīng)驗和技術指導。投入運營后,缺乏專業(yè)技術人員的維護管理,造成污水處理設施得不到有效運營、維護和管理,影響設施正常運行。
下階段,各縣市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細化目標和責任,理順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切實加強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要大力改革創(chuàng)新,積極推進污水處理行業(yè)的投融資改革,加大招商力度,通過采取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促進融資渠道、投資主體和運營模式多元化。要嚴格基本建設程序,依法進行項目決策、招標投標和施工建設。要加大對項目建設的督查力度,建立完善市、縣兩級督查督辦機制,確保項目建設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