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確保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36個重點城市)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聯(lián)合環(huán)境保護部擬定于2017年9月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專項督導檢查工作。 截至2017年8月底,36個重點城市建成區(qū)黑臭水體共681個,未完成整治工程的占45.2%,部分城市進展滯后。兩部門將督導檢查城市黑臭水體整治進展,對于已完成整治工程的,將重點檢查整治成效及長效機制,對于未完成整治的將現(xiàn)場檢查工程進展,督促加快整治進度。其中,205個重點掛牌督辦的黑臭水體將作為必查對象。